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九月十三日公布,中心检查一批日本进口食品时,发现当中有来自受管制县份的蔬菜,怀疑有关进口商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命令》),涉事产品已被中心封存,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检查该批日本进口食品的食物标签时,发现一包来自福岛县的日本青枫叶以及一包来自群马县的茄子并无附有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违反相关《命令》。」
根据该《命令》,源自福岛县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奶类饮品及奶粉均禁止入口。至于从日本茨城、栃木、千叶及群马县进口的这些食品,则必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发出的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指引限值及适宜供人食用,才可进口。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
TAGS:
进口 日本 食品安全 蔬菜 食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江西省南城县实施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
下一篇: 云南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茶叶中农药残留检测新方法的研究及应用》通过验收